我總對人說,對於這個城市,愛恨我各佔一半。
我愛生活在這裡,因為我喜歡一切新的刺激。活在倫敦,就好像生活於世界的中心點,很多人和事,若我仍然安份守己地留在樹仁,留在香港,我根本不會遇到。
以前我以為london的節奏比香港慢-某程度上是對的,至少他們的工作效率如是。可是,若你說它人口的流動率,我相信,除了new york,london一定比地球上任何一個地方都要快。工作時認識的人,以至到最random的方式遇到的人也好,他們都只會視london為中途站;倦了,就會到別處。這些人令我學懂如何去慶祝自己遇過美好的人,美好的事物,學會去祝福別人,而非用眼淚去抒發自己的不捨,去令離別更難受。
選擇離去的人,面前有一片更廣闊的天地,我應該替他們高興才對,就如當初我堅持離開香港一樣同一個理由,但角色掉換了罷。可是,當我對自己的感情仍然未懂得收放自如的時候,對於我珍惜的人,他們離我而去,我只有不捨。
在這裡跟每一個人的關係,都好像跳waltz-時間對,舞曲開始,大家分享一段美妙時光,然後在歌曲完結時,大家就會換舞伴跳另一支舞。聚有時,散亦有時,遇上過已算是緣份,唯有學怎樣去不太emotionally attached to一個人。